偶尔在网上看到有网友说,当下的女诗人余秀华就是宋朝的李清照再世。其实小编觉得这两位女诗人没有可比性。她俩的诗词都很惹人喜爱。
一个代表女子在古典诗词创作领域的成就,一个代表着女子在现代白话诗歌领域创作的标新立异。一个是千金小姐,一个是平民百姓。一个是有着能与李白、李煜并称“词家三李”的至高荣誉的女性,一个是在近几年的当代诗坛初绽头角、始放异彩的女性。读了两人的诗词,一个被人称为“精秀特绝,真不食人间烟火者”的词坛大家,一个被人称为有着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带着血污气息的诗歌作品的当红诗人。余秀华当然比不上李易安的大名,因为二人在各自的创作领域成就差距也很大。她们的作品中所塑造的女子形象也是不同的。
让我们来读一读两人描写女子形象的诗词吧。李易安比较出名的有三首摹写女生形象的词:《点绛唇.蹴罢秋千》、《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如梦令.昨夜风疏雨骤》。“见有人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依门回首,却把青梅嗅。”一个矜持、羞怯、机灵的少女形象通过简短的5句便丰满地跃然纸上。
在《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里,那群在荷花溪水上划舟戏耍的女子更是尽显她们活泼率真、热爱自然之美和生活的天性,和《点绛唇》里的小女子判若两人,让人读后喜欢不已。《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通过小姐和丫鬟的几句对话便让这首小令情溢词外,让词中的闺中小姐惜春不伤春的心思曲折有致地表达出来。这些足以显示李易安在诗词创作中对口语白描手法运用的深厚功力,不忝为易安体的开代词宗。
古典诗词为格律所束,字数有限,往往包蕴的情理比较单一(一些长篇叙事诗、歌行体除外),但是更有凝聚性;现代诗挣脱了格律,形式上讲究洒脱、自由,往往更能表现那些心随境转时更复杂和宽泛的哲思闪光、审美情趣以及主观喜好、意愿。由此,在诗歌形式上,李易安的诗词和余秀华的白话诗没有可比性。在对女子形象的诗意表达方面,李易安前半生的作品着重于传统女子对追求自然美和美好生活的心性的释放。
余秀华诗歌意象中的女子多有对追求爱情的大胆直白的透露,喜欢就直写喜欢,爱就不顾一切去写爱,从各个角度去写,也包括那些含蓄的手法,而李易安的诗词则以显得特别婉约含蓄的白描手法见长。接下来让我们欣赏余秀华写给男歌手李健的第一首情诗《我喜欢你,李健》。
读一遍余秀华这首诗,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优秀的现代诗在表心达意体验上更加酣畅淋漓,甚至有一种汪洋姿肆的感觉。换句话来说这首诗张力十足,或用王国维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境。
前七行作为诗的第1节,一开头就让人惊艳于一个女子如此坦诚大方而且十分自然的切题式表白。她写下这一题目后,恰如向这人世间发布了一则爱情宣言,而不是一辈子默默地把这个题目压在心底。就这一点来说,是无数古代诗人如李易安者所能比较的,是许多古诗词里没有的如此大胆直白的追求。从而我们也看得出这是一位会格格大笑的女子,尤其在遇到自己喜欢的偶像式的心上人的时候,她掩饰不了心中的高兴劲。可以用汪国真的一句诗来形容她: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情。
诗的第二行以“玫瑰吐蕾了”来形容并衬托她的心花怒放。她觉得自己恍若一枝玫瑰一般在春风里徜徉。这拟物手法的运用十分形象地突出了陷入爱河女子的光彩照人。接着女诗人连用三句以“你知道…”开头的排比式诗章,在以时间为契合点的反复咏唱中来逐渐增强她忍不住的宣言。
这三句“你知道”被诗人交插分行,而没采用以“你知道”开头的三行上下并列的格式。在鄂中丘陵的天气里,玫瑰本来要晚些时候才能开花的,可是它们却提前绽开了。为什么呢?因为那女子的喜欢带来了适宜花开的温度,让这待放的花蕾毫不迟疑地绽开了。
诗歌是最擅长运用曲折隐晦、极富暗示性的意象以及形象来传达真情实感。这也是诗歌的基本特点之一。明白这一特点我们就会明白玫瑰提前开放对诗中女子的含义和意味了。
遇见一个人可能要晚好几世,更何况是喜欢的人。这个女子为了一次一生中的遇见会下十足的功夫去做准备,可见这女子是多么珍惜眼前人。并且为了这一次遇见她要克服种种的困难,无论身体还是心理上的。这些除了让人敬佩之外,更多的是一种浪漫温馨的的诗意:“你知道我要做好久的准备,至少准备好/不在自己的残疾面前露怯”。这也是女诗人真实的内心面貌。她也羞愧于自己的那一点缺陷,她也想让自己像盛开的玫瑰花一样完美地呈现于将要遇见的喜欢的人的面前。
第一节诗写得特别好。在技巧上,诗人将排比、拟物与佯缪手法糅合在一起,让情感表达丰沛得如久旱的植物逢上春霖,如芬芳沁人心魄。女子喜欢的人怎么可能知道鄂中的气候、为了一次遇见她要做很久的准备呢?这只是她深情炽热得一厢情愿的幻思,仿佛两人以前就是很熟识的朋友一般。由于技巧的恰当使用,令这一节具备了很自然的诗歌节奏,让读者不明觉里地沉浸在一个女子深情的期待中,并由此欣赏她,佩服她,祝福她。
第二节第1行诗紧扣题目:我喜欢你。我喜欢这人间所有的美好。诗句在反复咏唱女诗人心中所喜的同时,也让人知道在她的心目中,这世间因他的出现而更加美好。诗所表达的情感通常带有诗人本人的强烈主观感受性,而在这一行诗中正好鲜明地体现了出来。接下来诗人就以此行诗为点,对这世间所有美好的事物进行了一番心声倾吐式的抒发。
诗人先从傍晚落到阳台上的喜鹊写起,暗示女子心中期盼的好事将要来临,而她想把这种吉祥鸟和它身上自带的美好送给将要遇见的那人。除此之外,还有晚上的满天星子,她村庄里一塘清脆的一阵一阵蛙鸣,田间大片大片金黄的油菜花……
最后她还想送人一个姑娘!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姑娘就是这人世间最美的风景点,不论她站在哪里。但女诗人怎么可能如此异想天开:“我还想送你一个姑娘,尽管我不知道/你拿她怎么办/那天她和一个男诗人一起喝酒/她那么芬芳/以至于我忘了,这个男诗人曾被我所爱”。这些诗句谐趣横生,天真里充满认真。这只有痴情人能做得到。而那姑娘,正是女诗人自己。这也是诗人语言艺术的委婉之处。所谓衷曲款款,即是如此。读罢回味,令人拍案叫绝。
余秀华的诗是现代白话诗,与古诗词在抒情手法上、体裁形式上有很多不同之处,更大的不同在于古今之人的思想方面。因此,我们不拿李易安甚至老李老杜说事,感叹当下诗坛再不会有李杜那般辉煌的时代。
当下有现代诗大放异彩,我们读诗的目的在于审美,而不是审丑。我们不能一味地沉浸在一些现代诗的弊端之中而止步不前,一味地盯着一些不良作品和哗众取宠的诗人而无视了一些优秀诗人和作品。而余秋华这首《我喜欢你,李健》写得特别好,诗友们觉得呢?欢迎诗友一起品评,交流。欢迎